2008年
国语演讲比赛办法
1. 本年度国语演讲比赛(初赛)定于第2学段第2周3月27日(星期四),
下午2.15p.m.举行。
2. 比赛之分组以 高中部各班为第一组, 初中二、初中三为第二组,
初中一、基础班为第三组。
3. 比赛分初赛及决赛,初赛各组录取5名优胜者进入大决赛。大决赛只取3名优胜。
4. 比赛时间及地点:
初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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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 别 |
比 赛 日 期 |
比赛时间 |
比 赛 地 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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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一组 |
3月27日(星期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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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室(综合楼二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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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二、三组 |
3月27日(星期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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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室(综合楼三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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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组 |
3月27日(星期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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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堂 |
大决赛
比赛日期:3月29日(星期六)
比赛时间:7:40a.m.(第1、2节)
比赛地点:校友堂
5. 请各班主任协同国文老师推选一名参赛代表(正选),并给予指导。参加比赛代表名单须于3月7日(星期五)之前交到教务处。其他有意参加的同学,须亲自向国文老师自我推荐,以便决定可否参加。但每班总參赛人数最多3位。
6. 演讲题目由参加者自定。
7. 比赛者应于3月22日(星期六)上午第2节下课后到教务处抽签,以便编排演讲次序。
8. 演讲时间: 高中组每人4分钟为限。
初中组每人3分钟为限。
9. 评判标准如下:
(1) 音调(音韵及声调) :40%
(2) 情态(表情及姿态) :40%
(3) 内容 :20%
10. 评判员由校长聘请老师担任,计时员、司仪由国文学会选派同学担任。
11.比赛成绩优异者,将受奖励。
教务处
2月29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