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日报 2006.01.26
租户租用华中地段漫长 五校董事会发展校地合时
(峇株巴辖25日讯)据了解,华中校门旁一段建有30余所旧板屋的校地有其历史意义。1940年,峇株巴辖开埠先辈之一的林有谅侨
领,乐意将土地捐献予华校发展,而五校董事会也基于校地未使用而同意让原有的租户继续租用,而有关房屋租金分别是55令吉与35令
吉,至今从没有调高过。
『当时,只有两亩的土地在董事会名下,而另外两亩地则包括板屋一带的土地,依然属予林氏名下所拥有。』
『两亩土地在完成建校舍之后就所剩无几,于是,董事会在70年期间征得林氏家属的同意,也把另外的两英亩地转到董事会名下。』
这些租户其实已在有关的低租金的板屋中度过漫长的岁月,而过去董事会也还未发展有关的地段。
事实上,有关板屋区有者已非常陈旧,也有2个单位是空置着。因此,五校董事会选择尽快发展有关地段,也是适逢其时的。
五校董事会在发给租户的函件中,已表明在今年内完全不收租金,而租户们则必须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迁出有关房屋。该会也已邀请高志财州议员与陈国发村长扮演协调人角色,希望收集租户们的意见与看法,从而作出对策。
有关30余户租户在日前与高氏的对话会中,已表达希望董事会将搬迁期延长至3年的意愿,而高氏也表示将把有关的意见转达;而有关意愿相信则有待五校董事会开会后,方有定案。
据了解,在30余户租户中,有5至6户是不合规则的把房屋转租他人作为商业用途,即供他人开店做生意。高志财也清楚表明,那些转租他人的租户必须自行解决问题。
一些华社人士也认为,五校董事会每年辛苦向公众筹款都是为了华文教育,一分一毫都应该花在教育上。因此,有关的租户应该在租用30至40年后的今天,乐意的迁出,让华中取得更好的发展。
在五校董事会的函件中,也清楚的表明董事会的处境,也让租户们明了董事会的意愿,因此,租户理应在为了华中发展的大前提下,与董事会达共识,迁出有关房屋。
据知,董事会同人都认为,租户们在廉价租用有关房屋数十年后,被令一年内觅屋搬迁应该不成问题,而有困难的租户则在该区村长的协助下,也必能解决难题,因此,租户陷困的问题应该不会发生。


